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01206期)。
1、“盖州市妇幼保健院(盖州市妇产儿童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盖州市妇幼保健院(盖州市妇产儿童医院)
法定代表人
张群
开办资金
17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服务护理与保健服务。 以妇女儿童孕产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责;负责妇女儿童健康规划的实施与监测工作,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负责妇幼保健相关信息统计、基层培训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住所
盖州市红旗大街4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8146416584X1
2、“盖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盖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肖菊伟
28万元
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 承担市自然资源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盖州市市府大街1号
12210881MB19229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