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7206期)。
1、“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盖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红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负责法律援助事务性工作,社区矫正的相关工作。
住所
盖州市清河大街66号9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81MB076140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