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就业工作管理和对辖区居民、企业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劳动力劳动力资源计划的制定及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安置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发和管理,就业困难群体保险补贴、《就业创业证》审核发放,中长期就业指标制定和就业备案等工作;承担培训和创业培训管理,负责创业带头人场地和保险补贴审批和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承担辖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负责向全区提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承担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区失业保险的参保开户、基金征缴、失业人员的申领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作;承办档案代理业务;负责重点规模企业用工调查和外来劳动力资源引进。老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劳动人事仲裁、人才中心、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城市医疗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基础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残疾人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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