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9389期)。
1、“营口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营口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邢翰诗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辽宁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和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保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注册等管理系统网络建设维护以及相关数据采集、更新、分析等工作 参与机构改革调研、机构编制督查核查、权责清单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营口市站前区中兴里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00MB1U62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