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5612期)。
1、“营口市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营口市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乔国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办法。集中行使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市辖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方面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查处破坏国土空间规划、擅自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无证采矿等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执法检查职责
住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800MB1R2842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