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对外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二)承担区委宣传部交办的涉及全区各项重大社会活动宣传工作;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国防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理论方面的业务工作;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秘书工作。(三)负责全面、迅速准确传递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活动情况;做好与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四)协助对外宣传、互联网络新闻宣传。(五)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施。(六)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提供综合性服务保障工作。(八)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节目;负责太和人民广播电台工作。(九)落实太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部署。(十)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扫黄打非”工作。(十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新闻出版及电影审批。(十二)负责全区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的日常管理。(十三)负责全区农村公益电影的放映及放映员管理工作。(十四)承担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原:(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对外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二)负责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制、审查、包装、播出编排及安全播出管理工作。
(三)负责广告策划、制作、经营及安全播出。(四)负责全面、迅速、准确地传递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活动情况;做好与中央、省、市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工作,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基层通讯员网络,深入挖掘新闻线索;办好《太和电台》、《太和之窗》、《太和区发布》及太和区官方微博,全面展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成就。(五)承担区委宣传部交办的涉及全区各项重大社会活动宣传工作理论教育、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与有关理论工作部门联系,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秘书工作。(六)承担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