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9974期)。
1、“锦州市凌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肖雨汐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负责对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703MB1Q466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