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古塔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9936期)

1 、“锦州市古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锦州市古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原:锦州市古塔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组织协调本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推动矛盾纠纷统一登记、依法流转、督促落实、预防化解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等工作。对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步督导、检查、分类指导、考核评价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协助公安开展治安检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保护案件(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为民排忧解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及其它非执法性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从事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群防群治。接受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原:协助落实古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协助综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助网格信息化建设和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沟通协调综治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工作;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登记和分处;协助办理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落实信访工作联系制度和考核制度;掌握分析社情民意,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参考和建议;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信访干部,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协助开展治安检查,维持大型活动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物品;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将现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保护案件(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为民排忧解难,协助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负责对承办的案件等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业务交流等;接受业务主管的区委工作部门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702MB1713897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