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锦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1070000123)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1070046390046XQ,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22年05月26日。
锦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