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7602期)。
1、“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二军休服务管理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二军休服务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王丹
开办资金
39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军休干部提供保障服务。移交政府安置军休干部〈接收/服务〉 按照国家和部队政策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组织建设 军休工作日常宣传和军休干部各类各级报刊和报纸征订收发 指导军休服务站做好休干〈健康体检/日常保健/心理咨询/医保政策咨询/协助办理医保〉 军休干部文化体育活动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 指导军休服务站休干团队和协会日常活动 各项大型文艺演出及各类文体赛事 文体用品〈订制/采购/使用/保管/租借〉 休干医保康乐方面等其它工作
住所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700MB0796977N
2、“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三军休服务管理所”公告事项: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三军休服务管理所
孔繁如
290万元
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60号
12210700MB0796969U
3、“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一军休服务管理所”公告事项:
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第一军休服务管理所
夏红涛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五段1号
12210700MB079698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