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7262期)。
1、“中共凤城市委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凤城市委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栾利
开办资金
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及党群部门行政辅助职能。
住所
凤城市凤山街道站前小区4号11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82MB1L75476U
2、“凤城市大数据中心( 凤城市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凤城市大数据中心( 凤城市信息中心)
岳岐峰
5万元
负责全市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技术服务等工作,拟定和实施全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等提供相关服务;全市系统平台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全市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维护、升级改造、安全保障和业务培训等事务性工作。建设、维护、管理政府门户网站。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凤城市凤凰城街道石桥路35号
12210682MB1P46599L
3、“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凤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刘爱华
20万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残留等常规检测工作;负责县域“两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落实和验证等工作。
凤城市城东路374号
12210682MB1P74223J
4、“凤城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凤城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栗伟
168万元
代表教育局执行国家、省、市各类招生文件政策规定,贯彻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招生计划;组织各类高中等学校的招生考试报名、体检、考试等相关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各类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凤城市苗克秀街39-2号
12210682MB1L45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