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3101期)。
1、“东港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东港市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连旭东
开办资金
206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渔业管理法律法规,负责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参与处理和调解渔业生产纠纷,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和水产苗种相关执法工作;负责渔业港航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及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承担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等职能。
住所
东港市东港南路1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81MB1Q2349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