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667期)。
1、“东港市公证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东港市公证处
法定代表人
董国强
开办资金
579.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办理各类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予、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等公证事项,负责办理公民或法人申请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入状况、职务、职称、有无犯罪记录等公证事项。
住所
辽宁省东港市军功街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81MB1L97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