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78511期)。

1、“宽甸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

张杨

开办资金

20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医疗服务等工作。

住所

宽甸镇阮国长西大街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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