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1966期)。
1、“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宽甸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宽甸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孔祥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负责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民心网工作,负责12345民生服务平台等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等相关工作,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双拥共建,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平台;生育关怀,生育指标、独生子女、失独老人等多为生计户和广大妇女群众服务工作。
住所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过街楼东街1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24MB1R904360
2、“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乡村振兴和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乡村振兴和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永威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林业统计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宽甸镇过街楼东街117号
12210624MB1R9044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