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0848期)。
1、“丹东市振安区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
法定代表人
龙飞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为民族社团、宗教团体的政治引领、教育培训、联系服务以及日常服务提供指导服务。2、负责民族和宗教领域舆情信息的监控、收集和整理工作。3、负责为民族和宗教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4、开展全区少数民族古籍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整理、保护工作。5、负责为少数民族群众在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特殊困难救助和安居、就业、脱贫致富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6、参与民族和宗教领域历史文化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协助民族和宗教界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和文物普查与保护等事务性工作。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街678号附属1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4MB1Q5324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