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5759期)。
1、“丹东市振兴区精神文明创建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精神文明创建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尚宵仪
开办资金
20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全区文明创建的策划、培训、指导、督查等事务性工作。 4、承担区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3MB1P65319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