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1092期)。
1、“丹东市振兴区妇幼保健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
郭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指导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
住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九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3MB1Q4297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