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丹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丹东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丹东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丹东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060006405427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