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丹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359833期)。

1、“丹东市民族歌舞剧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民族歌舞剧院

法定代表人

原永涛

开办资金

116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艺术创作、歌舞语言、音乐类艺术节目表演;组织春节晚会和国际文化交流等文艺演出。

住所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路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46370342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