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丹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87038期)。

1、“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王用文

开办资金

460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负责全市区域内高速公路路政、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市以上重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市辖区农村公路路政和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市辖区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口岸国际道路运输、航道行政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船舶检验监督和渔业船舶检验监督(丹东及本溪地区)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水丰水库边境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含吉林省集安市凉水朝鲜族乡、大路镇、榆林镇)等执法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铁路等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石油小区1号楼D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MB1D908473

 

2、“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孙静

开办资金

36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市辖区农业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受理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蚕种、农村集体经济及土地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市辖区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跨区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政策解读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工作;组织实施由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承接上级部门交办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农案件;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农业综合服务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MB1E55268X

 

3、“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刘宇

开办资金

55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住所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街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MB1A58385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