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25163期)。
1、“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宏图
开办资金
611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的法规政策,为全市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地热温泉、黄金生产、空间规划、海域海岛、自然资源执法等工作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建设及市本级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南路11-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MB1626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