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4566期)。
1、“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东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杰
开办资金
455.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为指导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负责海外留学人员服务及相关劳动代理工作;负责全市普惠制培训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为本市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提供服务;承担各类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600MB157281XE
2、“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告事项: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辽宁白石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刘大勇
1386万元
承担林业和草原部门事业服务等职能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12210600MB1644342B
3、“丹东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丹东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宋威
734万元
主要承担应急管理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12210600MB1663877J
4、“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柳庆春
1000万元
承担市退役军人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丹东市振兴区三经街40号
12210600MB166373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