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2045期)。
1、“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佟志学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划实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查处和移送职能。 2.承担对年度卫片的核实、填报和其他专项行动工作。 3.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证矿山、探矿权的日常监管工作。 4.承担县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育才路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21MB0718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