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4740期)。
1、“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舜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移民、河道、水土保持、水资源、河长制、农村水利、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研究起草评估及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住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04MB086364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