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4946期)。
1、“本溪市明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达红亮
开办资金
9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明山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住所
本溪市明山区唐家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04MB079236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