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1735期)。
1、“本溪市明山区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普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毅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全区人口、经济、农业普查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普查数据分析研究,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编辑整理等工作。 (三)、参与普查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 (四)、承担区委或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04MB1Q93548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