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3357期)。
1、“本溪市溪湖区文化馆(本溪市溪湖区图书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市溪湖区文化馆(本溪市溪湖区图书馆)
法定代表人
徐长远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为广大读者提供书目服务;负责图书借阅,为读者提供图书资料和场所。承担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本溪市溪湖区后石街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03MB1Q53888K
2、“本溪市溪湖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溪湖区婚姻登记处)”公告事项:
本溪市溪湖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溪湖区婚姻登记处)
苗芮卿
负责宣传婚姻法律、办理婚姻登记等工作;负责为全区民生保障、慈善事业和社会救助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支持;负责开展本辖区范围内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溪市溪湖区溪湖东路16号
12210503MB1L1111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