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地理测绘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负责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划实施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建设重大政策的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提供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咨询等技术服务。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原:(一)履行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为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地理测绘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规划实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发现、制止、查处和移送等职能。
(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增加";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建设重大政策的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提供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咨询等技术服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