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7110期)。
1、“本溪市审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本溪市审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朴喜彬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为财政财务收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本溪市平山区站前街道铁运街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500MB1U9229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