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7399期)。
1、“抚顺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抚顺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旸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安全生产及相关事故灾难提供服务保障。 为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全县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负责地震监测工作 承担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路段2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421MB1J97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