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670期)。
1、“抚顺市顺城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红
开办资金
811.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民政、文化、教育等综合事务服务职能。
住所
抚顺市顺城区汪清街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411MB186915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