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2100期)。
1、“中共抚顺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抚顺市委党史研究室
法定代表人
于清永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工作。 编辑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有关抚顺的重要文献 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和研究中共抚顺地方党史、党史资料及重要的党史文献 指导基层党史工作 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组织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审查党史内容出版物和影视作品 对党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住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2号楼1号B座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400MB1Q8088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