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104852期)
1 、“中共海城市委党校(海城行政学校、海城市社会主义学校)”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中共海城市委党校(海城市委党员教育和人才事务服务中心)(原:中国共产党海城市委党校(海城市委党员教育和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周丽华(原:苏永凯)
开办资金的变更
3198.4万元(原:287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全市党员教育和人才事务服务等职能(原: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培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46312000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