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4602期)。
1、“海城市东四方台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城市东四方台街道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立松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筹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协助党工委、办事处调配事业编制人员在综合办事机构的定岗定责等工作,为街道综合办事机构提供服务保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服务、诉求办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嘱、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嘱、现役军人家属生活补助发放、“双拥”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海城市东四方台街道西荒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MB1L46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