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828期)。
1、“海城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城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景磊
开办资金
3147.8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职业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全市各类考试工作;校办集体企业管理; 教育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教育系统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教育教学设备 保障服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住所
辽宁省海城市箭楼村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MB1927668R
2、“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海城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市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杨春诚
200万元
承担财政事务服务等职能
海城市中街北路
12210381MB1928839C
3、“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海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务服务中心
王洪元
2546.68万元
1、负责海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执。 2、负责对各类规划建筑监督管理。 3、负责对海城市境内矿产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及深加工产品)进行统一计量管理。 4、人防工程监察。(南台、西柳、腾鳌、城区)
海城市卫士北路-1号
12210381MB192791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