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海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033期)。

1、“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宣传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城市广电宣传事务服务中心(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宣传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大鹏

开办资金

84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承担广播电视宣传事务服务等职能

住所

海城市政府西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MB19942546

 

2、“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城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闵东

开办资金

538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服务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

住所

辽宁省海城市环城西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MB199424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