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4913期)。
1、“海城市改革发展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海城市改革发展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白德志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海城市改革发展事务服务等职能
住所
海城市人民政府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81MB1977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