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7084期)。
1、“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永占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广场维修、维护,城区路灯维护及春节亮化,负责城区主街主路的清扫和保洁、垃圾处理工作。
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23MB092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