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9388期)。
1、“台安县高力房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台安县高力房镇党群服务中心、台安县高力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台安县高力房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台安县高力房镇党群服务中心、台安县高力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吴永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筹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协助镇党委、政府调配事业编制人员在综合办事机构的定岗定责等工作,为镇综合办事机构提供服务保障;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服务、诉求办理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生活补助发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辽宁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21MB1Q17545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