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077887期)。
1、“鞍山市立山区民兵训练基地”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鞍山市立山区民兵训练基地
法定代表人
于锡滨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兵训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民兵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民兵整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等民兵工作;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维护保养全区国防设施; 4、承接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鞍山市立山区永安街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04MB128153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