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和消灭相关的技术保障工作;为拟订全市动物疫病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提供技术保障。二、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推广等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三、承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四、承担动物卫生监督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水产品)检疫工作;承担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全市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六、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防疫、监测、检疫等信息采集、汇总、数据综合分析等事务性工作。七、承担畜产品、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务性工作,为畜产品深加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八、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原:参与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地区动物免疫检测的疫苗、诊断液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