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6941期)。
1、“鞍山冶金集团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鞍山冶金集团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周天红
开办资金
99.2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坚持公办幼儿园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实施教育与保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教育。主要负责3-6岁幼儿的学前教育和3岁以下幼儿的托幼教育。
住所
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3号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300MB1L59847P
2、“鞍山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鞍山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
赵福
2万元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市水利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对市辖区内(千山区除外)的水事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负责对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刑事案件;承担鞍山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2号
12210300MB1P585578
3、“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
李树权
3万元
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为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承担人才政策宣传和跟踪落实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招才引智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12210300MB1Q6902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