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证书40006048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庄河渔港监督”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庄河渔港监督
法定代表人
白树玉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渔业生产安全提供渔港监督保障。 渔港管理 渔船管理 渔民专业技能考试 渔船安全保障 有关渔业海事处理 渔港行政处罚
住所
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3089082670R
2、“庄河市环境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庄河市环境监察大队
衣庆涛
44万元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管理保障。 负责辖区内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负责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直接查处和信访处理 负责辖区内排污收费征收和污染治理装置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
12210283422420451J
3、“庄河市机动车污染管理所”公告事项:
庄河市机动车污染管理所
李洪兵
36万元
为维护生态环境进行汽车尾气监督管理。 机动车尾气的巡检和路检 进入旧车交易市场的车辆和申请延缓报废的车辆尾气测试 对加油站含铅汽油、过滤及添加剂等进行检查、指导 对机动车维修厂、机动车尾气治理市场监督管理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313-1室
1221028377302034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