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3141期)。
1、“瓦房店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卫晓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 主要从事林业事业发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 检疫 防治 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 沼泽湿地 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全市退耕还林 绿化占地 林木种苗管理 保护 管理 经营全市国有森林资源 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 全市林草系统森林火灾预警监测 热点反馈等事务性工作 为相关部门的管理 统计 执法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住所
瓦房店市西环街三段8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P99383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