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32805期)。
1、“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安琪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法律援助方面的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 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宣传 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 负责受理 审查 审批公民依法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接收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和法院通知的法律援助案件 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并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承担行政复议服务保障职责 辅助行政复议人员案件登记 听证会前准备等事务性工作 核对文书 统计分析 以及案卷整理 装订 归档等 承担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瓦房店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B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P399708
2、“瓦房店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瓦房店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郎国明
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工作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服务等工作 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等工作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等工作
瓦房店市金栾路67-1号
12210281MB1P399895
3、“瓦房店市项目促进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瓦房店市项目促进服务中心
雒法权
为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提供各项服务,推进全市各类招商项目落地,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执行国家 省 市关于投资促进 招商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为扩大对内对外经济合作 发展对内对外贸易提供服务 参与全市重点产业 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 协助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库建设 并参与项目投资推介 提出招商引资对策建议 参与和重要经济区域的联系 沟通 信息交流的服务工作 对各类投资信息进行收集 筛选 参与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 提供意向项目评估 准入 选址 流转和签约项目推进 跟踪等服务工作 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辽宁省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12210281MB1P9838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