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6298期)。
1、“瓦房店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瓦房店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瓦房店市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举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瓦房店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瓦房店市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举报中心)
法定代表人
阎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互联网舆情 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等方面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测 预警 报告 应急值守 网络应急指挥及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等。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P88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