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9221期)。
1、“瓦房店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季德宁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为自然灾害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应急管理政策的制定 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事故的应急救援 地震监测 应急值班值守 安全生产培训 应急救援演练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住所
辽宁省瓦房店市文兰街道世纪广场1-2号6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N42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