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609期)。
1、“瓦房店市公用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公用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成龙
开办资金
188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和防空袭信息保障任务 负责建城区内绿化、美化工作 负责编制市政工程建设和维修计划
住所
辽宁省瓦房店市德林街三段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608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