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5619期)。
1、“瓦房店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兴阳
开办资金
42981.664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我市自然资源的行政管理提供事务性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 承担土地资源事务科 承担城乡规划事务 承担城乡建设档案事务 承担征收事务 承担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事务 承担海洋渔业事务 承担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住所
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一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81MB1608413L